根据《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》和《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》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市暂住3天以上的外来人口都要申报暂住登记;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市从事经商、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,年满16周岁人员拟暂住30天以上的;在申报登记的同时申领《广州市IC卡暂住证》。
办理暂住证费用:调配费每人每月9元,治安联防费每人每月2.5元,IC卡工本费每证20元。
办理IC卡暂住证所需资料:
身份证复印件、流动人员婚育证明、一寸相片3张;
办证地点:
太和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:87420003
(太和中路2号太和派出所斜对面)
龙归办证点(龙归派出所侧) 电话:86042842
大源办证点 (大源市场) 电话:87431596
监督投诉电话: 86591623
874207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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